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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4, 2009

<人民不會忘記>

家立,

今天是六月四日,你才只是七週大的嬰孩。

今天,爸爸給你寫下第一封信,讓你他朝長大後看。

今天,爸爸也送給你出世以來第一份有意義的禮物,希望你長大後細看內裡每一篇文章。

二十年前的今天,是國殤日。儘管有很多人不同意那是國殤,但是我想你知道,到今天仍有很多人未能釋懷。那天,是我們這一輩永不能忘記的日子。即是當年的爸爸只是一個中一學生,很多畫面、文字仍留在老爸的腦海裡。我不知道,到你長大懂事後,你那一輩還有多少人關心那段時間發生的一切。但作為爸爸的我,真的很想你能去了解、思考這個悲劇發生的經過和原因。爸爸願意和你討論、分享,我不會將我的看法、意見強加於你身上。我多希望你能獨立思考,有自己的看法,這才是我最想看到的。不止六四,我更希望你長大後更能多關心這個國家、這個社會,能多了解身邊的人與事。

所以,爸爸先送你這本書作第一份禮物。但願到你有興趣拿起這本書細閱的時候,你是懷著悲傷但安慰的心情去看這本書,而不是像爸爸看這書時的那麼憤慨。因為,那代表你看書的那一天,六四已經平反、冤魂得到肯定。

我多麼渴望這一天早日來臨!

爸爸

2009年6月4 日

 

後記:沒空到維園的想為剛出生的孩子留下我此刻心情。感謝友人替我買下這書,可惜書未到手,未能在內頁寫下此信,故在此記下,他日補回。

 


Sunday, May 10, 2009

<兩面作戰>

這裡很少更新,因為同時要兩面作戰啊!(當然我知道兩邊網誌合計起來仍很少文章,不要抽我很腿!)

http://hk.myblog.yahoo.com/sorpapa


Thursday, May 07, 2009

<袁木第二>

四川省建設廳廳長楊洪波說,經過調查、核實,目前沒發現因建築品質問題造成房屋在地震中垮塌的案例。

他表示,對於社會上關於建築品質問題導致地震中房屋垮塌的反映,四川省委省政府態度明確,一旦發現此類問題及相關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嚴肅查處。 (轉自明報即時新聞)

你老味你條粉腸!點解一年前你冇死到!


Tuesday, March 31, 2009

<住院中>

人打波我打波,打得威過人,傷得騎呢過人!

上星期日打籃球時,左腳落地一拗,扭傷膝蓋。有早五六年傷了入院經驗,我又怕傷了十字韌帶。所以第二天我立刻去看西醫,星期二更去看另一位著名骨醫。他確診我沒傷到十字韌帶後便著我去做物理治療。經過幾天治療後,膝蓋情況好了得多,我可以不用枴杖慢行。

怎知跟著小腿便腫起來,腫得每次落地都又痺又痛。物理治療師估計我當時可能也傷了小腿,只是給當初膝蓋的病情掩蓋了。

再治療了幾天也沒多進展。昨天回去骨醫覆診,他著我估超聲波檢查。今天他致電給我,原來我得了DVT (Deep Venous Thrombosis, 即好像搭長途飛機引致血管閉塞)!

天啊!打波打到這個原因入院,我都算威了!

現在要打針,之後要服幾個月薄血藥呢!


Monday, January 12, 2009

  <寬恕?包容?>

近日看新聞報導,讓我想起了德國納粹主義。我隱約看到遠在中東的另一次種族清洗行動。昔日被殺害的民族學會了自保之道以其人之道還之第三者之身,難保他朝有日巴勒斯坦人有去殺害另一個民族?當然,先決條件是有另一個強大民族替他們撐腰。當一個民族多年來努力不懈地在整個世界不同的領域為自己民族所受過的痛苦而喊屈呼冤時,他們同時決定向昔日仇人效法。

現今的德國人為昔日種種而後悔,切切實實的作出不少行動去道歉、反省。我們何時才看到猶太人才有道歉的勇氣?

近在香港,我也看不到聖經內所說的包容。

先和大家分享練總的文章:

同志愛與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無關
練乙錚

筆者生於一個傳統家庭,整個基本教育都在天主教學校完成,在美國上的大學卻十分「開放」,屬於宗教色彩十分稀釋的加爾文/清教信眾派(Congregational Church),校園裏除了有一座古舊的教堂周日早上奏出
鐘樂、幾十位附近居民和少數本校學生參加禮拜之外,幾乎沒有其他宗教氣氛;學生當中,什麼道德政治文化思想意識習慣都有,同志組織也很活躍,筆者那時少見多怪,頭一次見到兩位男同學相擁接吻,嚇得魂不附體,之後很多年才能比較理性地認識、思考、判斷有關性向問題,慢慢理清其中的宗教與科學、知識和偏見。今天,就和大家閒談筆者在此問題上的一些看法。

筆者完全肯定傳統家庭價值。這裏所謂傳統家庭,指的是近百年左右才在華人社會普現的「核心家庭」及其有限延伸,而不是指幾代之前存在的那種大家庭。這種家庭在保持社會穩定和促進社會形態進化之間,取得一個很好的均衡點;家庭成員之間,權利和義務也比較容易界定,界定之後,也比較容易實踐、觀察、修訂,這樣的家庭組織,堅韌之中又富彈性,在急劇變化的社會環境裏,能保持強大生命力;老有所養,幼有所長,最能提供下一代的全人教育,而父母除了負起家庭責任,一般還有發展自己各方面潛力的餘地。經濟學的實證研究還指出,一個社會的總體人本資源增長,與這個社會的家庭結構是否健康穩定有強而直接關係。因此,保護家庭價值很有意義,在很多方面,更應該是政府制定社會政策的重要依據。筆者這個看法,至此與宗教界的道德分析兼容。

可是,對一些社會人士特別是宗教界強力批判同性偏好現象,認為同性戀、同性結合等行為,嚴重破壞傳統(異性)婚姻和家庭價值,筆者卻不敢苟同。首先,大家也許留意到,對傳統婚姻和家庭的最大破壞力,來自異性戀而不是同性戀。一般公認對傳統婚姻和家庭最有害的涉性行為,包括婚外情、包二奶、嫖妓、接觸色情資訊等,絕大多數和同性戀無關。隨手找一個近期風化事例——「艷照門」,亦非同性戀現象。其次,有同性偏好者選擇某種形式結合,的確導致傳統婚姻及家庭數目減少,但並非像其他性現象如包二奶等,導致現存傳統婚姻或家庭解體,此二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假設,社會上有兩位獨身主義者履行自己的信念,不與異性結合、不組織家庭、不傳宗接代。試問,社會人士特別是宗教人士,會對他們嚴厲指摘、控訴他們破壞傳統家庭價值嗎?顯然不會。起碼在現代社會裏不會。獨身主義不僅是無過選擇,在某些情況之下還是一種榮譽(例如天主教修道者選擇終身獨身)。不錯,個人選擇獨身,社會因而少了一些傳統家庭,但並不等於破壞傳統家庭,更不構成罪惡,這個道理,彰彰明甚。好了,進一步設想,上述兩位獨身者是同性的,後來竟發現兩情相悅,要結合了;那麼,社會人士可用什麼理由指摘她(他)們呢?這兩個人一早自外於傳統家庭範疇,根本談不上對家庭價值造成什麼破壞。社會人士容許,甚或歌頌獨身主義,卻不能容忍同性結合,完全是因為看不慣、不喜歡後者關起臥室之門之後做的事,而已。

誠然,有些異性婚姻失敗,是夫妻之間有人發現自己過去性向認知有誤而導致的,但這種婚姻失敗佔的比率極低,且應視與其他「不相容」因素(non-compatibility)引致的婚姻破裂無異。再者,如果社會對同性偏好多點包容,同志們「出櫃」的代價低一些,這種錯誤結合,本身就會少一些;不錯誤結合,也就沒有什麼破裂失敗可言。

據上述理由,筆者認為,以破壞傳統家庭價值為理由,攻擊同性戀、進而剝奪同性偏好者的各種權利,完全站不住腳,只反映有異性偏好的大多數人,當中有一部分人想以各種群體壓力和政治力量,將自己的性道德觀念強加於有同性偏好的少數人身上罷了,完全與保衞傳統家庭無關。一般地說,這也是一種專制迫害,有悖於民主、開放、自由原則。

在一個開放社會裏,人可以有自己的道德觀念和宗教信仰,並且應該有宣揚自己的觀念和信仰的自由,但這些自由,應該基於公民權利的完全平等。香港的法律,不僅不容許同性婚姻、同性民事結合,對同性性行為的除罪化也還未完成,故整個社會對同性關係仍然很具壓迫性。近日有關修訂《家暴條例》以保障同性偏好人士的人身安全權的討論,正好讓港人反思社會對性向問題的基本態度。<信報 9-1-2009>

我不懂法律。我不知條例若原文通過後,會否等同合法化同性戀、會否對其他和婚姻定義有關的條例有重大影響。這些我都不曉得,我只著眼於部份基督教團體們反對條例內所用字眼及其通過。我認同練總的觀點,我不認為通過條例會影響傳統家庭價值,更不會鼓吹同性戀。那些團體認為同性戀不為上帝所認同、違反聖經裡的教義所以要反對。那樣,他們何不又反對佛誕成為法定公眾假期?不可敬拜其他神的教徒怎可認同另一位神的存在、以至以他的出生日作為慶祝日子?為何不反對政府資助那些佛教道教學校?因為佛教徒多,同性戀者少嗎?

天主會寬恕任何有罪的人,那祂會寬恕同性戀者嗎?若是的話,那祂的教徒為什麼不?為什麼單單一保護同性戀者免受伴侶傷害的條例也要反對?「家庭」一詞何來?如何定義?為什麼同性戀者不可組織一個「家庭」?為何只有異性戀者才可為「家庭」下定義?

我越來越認同<武剛車紀>梁老總那外星人系列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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